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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不好干了!统一医保支付价时代到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9 转至微博:

  医药网3月13日讯 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集采购权、定价权和支付权于一身的国家医保局,对于未来药价的管理走向颇受业内关注。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然而,在去年浙江省两定机构统一医保支付价、4+7带量采购结果逐步执行和渗透的同时,业内普遍认为:药店,不好干了!
 
  药店增速创20年新低
 
  根据中康资讯数据,2018年度全国零售终端市场总体规模达到3842亿元,增幅仅为4.85%,已经创下20年来的最低记录,也是药店零售增速首次跑输全国GDP增速。
 
  而从细分省份来看,浙江省受政策影响最严重,市场规模下降8.6%。
 
  
(来源:中康CMH监测数据)
 
  经济大省药店市场缩水严重
 
  而根据各省统计数据,2018年31省份中浙江GDP总量排名靠前,同时,作为一个经济大省,浙江省药店市场规模占比5.22%,并不算低,但增速却排名倒数第一。
 
  
(来源:各省统计局、政府工作报告)
 
  对此,业内多数观点认为:浙江省药店市场缩水,除了宏观因素影响外,主要和2018年3月下发的两定机构统一医保支付价相关,浙江定点医保药店与定点医疗机构统一执行同一医保支付价后,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出现倒挂,客流下降。
 
  两定机构统一医保支付价
 
  2018年3月,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下发了《关于执行2018年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通知 浙医保【2018】9号》,并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两定机构)统一执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
 
  对此,浙江药店市场普遍持反对态度,同时,大部分医保药品也出现价格倒挂,由此,浙江市场药店利润压缩。
 
  医保药品价格倒挂,利润压缩
 
  零售药店是自主经营的企业,自负盈亏。相比公立医疗,既无财政支持,同时进货价又高于公立医疗机构。
 
  除此外,还要支付税收、房租、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导致大部分医保药品出现价格倒挂,无力负担经营费用。
 
  与之对应的是,浙江药店医保覆盖较高,同时浙江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灵活。
 
  据悉,2018年8月1日起,浙江省医保将在国内率先推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结余资金可以支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同时,参保人员还可以为自己、近亲属购买商业保险,前提是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4000元以上。
 
  药店为高药价“背锅”,药价怎么定
 
  目前,国家对于药品价格的管理分为三种:政府指导定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自主定价。
 
  对于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物,我国实行的是政府指导最高零售价,经营者在不突破政府规定价格范围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地制定销售价格;
 
  对于政府定价的药品,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其规定价格,不得擅自更改;而对于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则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销售价格。
 
  那么,医保药品药价,毋庸置疑,当然由国家医保局来定价。而对于具有自主定价资格的药品,不少药店也为高药价“背锅”。
 
  今年2月,人民日报发文《零售药店定价随意》引起业内热传,文中提到:“同样的药品,在不同的药店里价格如此悬殊。作为治病救人的药品,价格应合理、合规、合情……有些零售药店的定价太随意了。”
 
  医保价格普降
 
  3月5日,国家医保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文件明确指出: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原则上以集中采购中选价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对此,业内普遍认为,带量采购的医保配套政策出台之后,我国药品价格进一步下调已成定局。
 
  以奥氮平价格为例,3月6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供应价格的通知。
 
  根据申请,奥氮平口崩片10mg、5mg分别从347.78元降至278.25元、从204.87元降至143.05元。
 
  除此外,有观点认为:随着4+7带量采购结果的逐步执行和渗透,未中标品种大降价趋势也将到来。
 
  那么,医保控费背景下,药店未来药价影响走向如何,我们尚不能定论。但如果全国其他地区也参考浙江省两定机构统一医保支付价的做法,无疑药店市场将竞争加剧,利润进一步承压。
 
  由此看来,浙江零售药店市场,很有可能成为我国药店转型发展时期的一个缩影,统一医报支付价时代到来,药店,不好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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