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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三级医院使用抗菌药 不得超过50种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02 转至微博:

  医药网2月25日讯 2月24日,记者从辽宁省卫计委了解到,辽宁近日出台医院抗菌药“限用令”,规定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细菌耐药监测网将覆盖125个医疗机构。
 
  辽宁省卫计委在对全省二级以上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后,对抗菌药物的适用范围在原有基础上予以加强: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比过去减少了10多种;二级医院不得超过35种,并对相关专科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品类也做出相应要求。如,医疗机构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红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
 
  同时,还扩大了全省细菌耐药监测网的覆盖范围,将监测机构增至125个,以此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时调整抗菌药物品种,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
 
  据了解,辽宁省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占比已经连续四年下降,一些医院无菌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已低于30%,还有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总金额下降了60%,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现已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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