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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部分医疗检验价格有望降低 护理费进一步规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01 转至微博:

  医药网9月1日讯 8月31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针对目前医疗检验收费占比居高不下,部分检验项目比价不合理,部分检验项目价格偏高等问题,江苏省将进一步清理检验方法,规范检验收费行为,部分偏高的检验项目价格有望降低。而护理、耗材、床位收费也将进一步规范。
 
  据了解,在江苏省现行的1400多个医疗检验项目中,由于价格偏低和检验方法淘汰,仍有200多个项目在公立未开展,如部分手工法价格偏低,但有部分项目价格偏高,如干化学法、发光法等。省物价局下一步将对部分比价不合理的项目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临床适宜技术的发展,适度提高经济有效、以手工操作为主的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偏高的检验项目价格。
 
  至于护理收费、耗材价格和病房床位价格的管理,江苏省也将采取措施继续加以规范。今年,省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修订《江苏省医疗机构护理收费规范》,完善护理收费项目内涵、计费规定、新增部分专项护理项目等,使之更有效指导临床实际工作。我省还将对价格相对稳定、使用量变化不大的耗材实行打包收费,此举将促进公立医院控制成本,加强耗材管理,减轻病人负担,也是今后改革的方向。现行的病房床位价格定价权已经下放至各设区市,江苏省新修订的《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办法,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双人间床位、三人间床位、四人及以上多人间床位、层流洁净病房床位、监护病房床位、特殊防护病房床位、新生儿床位等床位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为最高,可以向下浮动,但不得上浮。单人间、套间病房床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但比例不得超过登记总床位数的10%。加床床位执行简易病床床位价格,床位费不得超过四人以上多人间床位费价格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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