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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2月16日全面执标 2014前未中标药品停止采购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18 转至微博:

  医药网12月7日讯 近日,安徽省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耗材网采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带量采购工作
 
  我市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实施后,已对全市用量前100位的药品进行了带量采购,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执行该采购结果。在省级公布的药品目录和限价基础上,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遴选医院需使用的全市已集中采购100位以外的实际使用品种,由县级卫生计生委或医疗卫生机构自行确定采购方式,合理降低药品价格。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使用比例上,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全部实行网上采购,严禁平台外交易。
 
  鉴于省采购品台将于2015年12月15日停止执行《安徽省医疗机构第一轮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候选品种目录》、《2010年安徽省基本药物及补充药品中标结果》和《2012年安徽省县级公立药品集中中标结果》,为保障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和全面实施网采工作,各县区卫计委必须在12月5前将所辖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采购结果分单位汇总上报送市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结果必须完整,不得漏项。市二院、市中医院直接报送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高值耗材网上限价采购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医改〔2014〕1号)规定,结合医院实际临床需求,我市共有12家县级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要立即全面执行省挂网的十大类高值耗材网上限价采购工作。
 
  三、做好相关工作的要求
 
  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和医改工作推进情况已列入今年对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耗材的网采又是医改工作的重要方面,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都要高度重视药品和高值耗材采购工作。各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两项工作的监督力度,对不执行或工作进度慢的医疗机构,对主要负责人要进行约谈。
 
  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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