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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回应价改: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09 转至微博:

  医药网11月6日讯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会不会增加百姓医疗负担?专车怎么定价?事关民生的水电气价格改革有什么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5日就价格改革和价格监管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确保群众医药费用总体负担不增加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百姓关系密切。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说,改革要坚持调放结合。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及时取消政府定价,通过竞争让价格趋向合理;要科学核算医疗成本,确保总量不增,结构可以调整,以理顺价格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他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结合价格改革、药品生产流通、医保支付、收入分配、分级诊疗、医疗行为监管等同步推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不能单兵突进。
 
   “一定要落实政府责任,统筹考虑患者、医保、医疗机构等各方面利益。总的原则是确保群众费用总体负担不增加。”许昆林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稳步推进,有多少空间就调多少。争取年底把指导意见印发全国,力争明年取得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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