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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各省药物招投标梳理:大输液坐稳采购前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16 转至微博:

  医药网9月16日讯 我国自1993年率先在河南省试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开始,1995~2001年间,原卫生部先后把河南省、海南省、厦门市和辽宁省作为招标试点地区,逐步推广药品招标工作。2001年,原卫生部等六部委发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标志着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全面推行。
 
  十五年走过三个阶段
 
  从我国招标制度正式建立实施至今已经有15个年头,从政策实施角度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
 
 
  2001~2004年为第一阶段,此阶段是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建立期;2005~2009年为第二个阶段,此阶段为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模式的探索期;2010~2014年为第三个阶段,此阶段为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规范期;2015年即将进入的是第四阶段,即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提高期。
 
  2015是招标关键年
 
  2015年是药品招标政策的提高完善期,同时也是全面深化医疗改革的关键之年。国务院办公厅今年2月印发了《关于完善公立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针对药品招投标的具体措施,包括放管结合,不同种类药物实行分类采购,对不同情况药物分别采取双信封制公开、谈判采购、医院直接采购、定点生产以及药物价格(采购价以及零售价)上下联动等方式,这是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一大亮点。
 
  截至2015年8月,全国共有10个省(市、区)在今年产生中标结果,并对基药、非基药以及低价药实行分类采购模式。如安徽和上海的最新进展就显示该地区对低价药实行分类采购,同时,还加强了药物配送的管理工作;宁夏自治区则对配送进行招标遴选,进一步确保药物放管工作公开透明。另外,有9个省(市、区)正处于招标阶段,包括目录结果的公示与调整、药企信息调整以及分批招标的审核工作等。其中,广东省的基药与非基药遵循价格上下联动以及谈判采购的招标方式,现时正在对2015年第八批药物进行入市价公示。另外,天津、内蒙、青海等地近两年未启动新一轮药物招标。
 
  大输液占据前三强
 
  在2015年各省(市、区)所有公开的招标目录中,辰欣药业以554个品规排在首位,比位居第二位的齐鲁制药多出将近200个中标品规。四川科伦和湖南科伦分别依次排在第三、四位,数量相差不超过10个。
 
  其中,辰欣药业主要是依靠葡萄糖、氯化钠、左氧氟沙星等大输液产品拔得头筹。齐鲁制药则是依靠卡铂、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以及昂丹司琼等抗肿瘤药物在本土企业中赢得优势。四川科伦、湖南科伦同样是以大输液产品为主。
 
 
  受药品分类带量采购政策影响,左氧氟沙星、葡萄糖氯化钠等大输液产品仍然是招标的热门种类。据2015年最新数据显示,左氧氟沙星、葡萄糖、氯化钠分别位居招标品规数量前三强,且三者相差的数量甚小。中成药制剂的六味地黄丸(不包括颗粒和胶囊)和板兰根颗粒分别居于第四、五位,品规数量较前三者少120个左右。抗生素的口服剂型阿莫西林胶囊居于第六位,另外两个中成药制剂的强力枇杷露以及复方丹参片排在第八、九位,品规数量分别为191和180。排在第十位的是心脑血管用药银杏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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