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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四县市区公立医院年内改革 取消药品加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19 转至微博:

  医药网8月18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卫计委获悉,今年烟台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扩大改革范围,福山、莱阳、栖霞、牟平四个县市区年内启动改革工作。在人事分配制度方面,破除人才流动的政策壁垒,建立健全灵活的用人机制;在价格补偿方面,根据药品实际加成降幅的80%,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90%的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
 
  记者了解到,2009年我市医改启动以来,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新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90%的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价格降幅32%,群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强化基本药物合理用药培训,静脉注射同比下降4.28%,门诊二联及以上抗菌药物和激素类药物使用率分别下降7.91%和2.9%。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科室及岗位进行了设置调整。在内部科室设置上,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增设了公共卫生管理科;在岗位设置上,加强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占总岗位的比例达到91.2%。
 
  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国家扩大内需和省重点投资建设项目,配套资金4.4亿元,完成了12个县级、77处乡镇卫生院和2000多所村卫生室的改扩建任务,配置诊疗设备3.8万台件,基层就医条件明显改善。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为610万城乡居民建立了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
 
  普通门诊诊查费由每次1元调整为2
 
  自莱州、招远、海阳、长岛四个县市纳入第二批试点范围以后,辖区7所试点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试点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药品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财政补助予以弥补。在调整住院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手术和麻醉费四类诊疗项目价格基础上,再调整门诊诊查费和两类医疗服务价格,其中普通门诊诊查费由每次1元调整为2元,急诊诊查费由每次4元调整为6元;中医类收费提高30%。另外,对特殊疾病、新生儿、气管切开等护理费也进行了适当调整。
 
  去年莱州、招远、海阳、长岛四县市各获得400万元。此外,将调整后的诊疗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推行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确保县域内就诊率不低于90%。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打破试点医院人员身份界限,将符合条件的编外人员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实行全员聘任、竞聘上岗、绩效考核。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其它单项改革成效明显。在龙口、蓬莱、莱州等6县市扎实推进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辖区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药价平均下降15%。积极开展医院信息化建设、临床路径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公立医院改革单项试点工作。
 
  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面临新挑战
 
  记者了解到,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网底”,乡村医生是农村卫生技术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于方便群众就医、切实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给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发展带来了冲击,主要表现为:村卫生室收入锐减,自身发展能力不足;乡村医生待遇不稳定,收入偏低;乡村医生年龄老化、后继乏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等。
 
  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县市区都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力度,并且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按月拨付财政补助资金,保证了机构正常运转。但绝大多数县市区基本上都是根据前几年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收支结余以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利润缺口来粗略测算补助资金,没有考虑新医改形势下基层医疗机构的功能转变和收入结构变化,更没有严格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要求来测算补助资金,投入机制不健全,随意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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