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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指导意见》落地,“互联网+医疗”持续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08 转至微博:

  医药网7月7日讯 7月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目前势头火热的“互联网+”领域带上“官方认证”的帽子。
 
  《意见》指出,到2018年要实现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健康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到2025年要实现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意见》明确了“互联网+”的十一个重点行动领域: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以及人工智能。以下是这11个领域中与医疗健康相关的信息:
 
   “互联网+”益民服务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1.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积极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入口的城市服务,开展网上社保办理、个人社保权益查询、跨地区医保结算等互联网应用,让老百姓足不出户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
 
  2.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
 
  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配送等便捷服务。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
 
  积极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鼓励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医疗服务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基因检测、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模式。
 
  3.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支持智能健康产品创新和应用,推广全面量化健康生活新方式。鼓励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提供长期跟踪、预测预警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发展第三方在线健康市场调查、咨询评价、预防管理等应用服务,提升规范化和专业化运营水平。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互联网+”电子商务
 
  巩固和增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领先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发展空间。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不断深化,网络化生产、流通、消费更加普及,标准规范、公共服务等支撑环境基本完善。
 
  1.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鼓励能源、化工、钢铁、电子、轻纺、等行业,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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