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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改:今年9月底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29 转至微博:

  医药网6月25日讯 6月24日,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詹鸣在接受湖南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已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2015年9月底前,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省全覆盖,缓解群众因大病致贫返贫问题。
 
  9月底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
 
  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达到人均120元左右。随之而来,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也将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政策,将实现参保人群在医保待遇一致。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备受关注的“大病保险”政策将于今年9月底前,实现城乡居民全省全覆盖。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处副处长段云峰透露,目前正在制定全省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方案,将以市级统筹,规范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不增加老百姓任何费用负担,实现参保群众大病费用的“二次报销”。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将达到50%以上。
 
  同时,将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覆盖县域内和试点城市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
 
  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推进急慢分治格局
 
   “不挂号、不排队,直接从社区医院转到病房。”6月24日,长沙市第四医院中西医结合科病房里,58岁的患者刘先生讲起他的就医经历,连说方便。
 
  这得益于长沙市第四医院近年来开展的双向转诊试点。“我们通过向社区派出长驻医生、开展定期专家门诊等措施,为患者转诊建立绿色通道;探索组建医疗联合体,目前已合作了55家社区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副院长吴小宁介绍,为了引导患者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习惯,医保部门在报销上也给予了倾斜。据统计,目前该院通过基层医疗机构上转住院病人约占住院总人数10%,下转至基层医疗机构病人占上转病人的16%。
 
   “近年来,优质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在大医院,医疗服务体系中的结构性问题逐渐突显,大医院人满为患、一号难求,而基层医疗机构门可罗雀。”詹鸣介绍,今年全省将探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开展分级诊疗试点,通过组建医联体、对口支援、多点执业等形式,加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力争县域内就诊比例达到90%以上。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何汉文透露,为了衔接双向转诊时大医院和社区医院药物使用,将推动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逐步提高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到2015年底,二、三级公立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含湖南省增补药物)占总金额比例分别达到45%、30%以上。
 
  据了解,湖南省将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分级诊疗的指导意见》,采取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原则,首先以、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结核病防治管理为突破口,逐步建立按病种打包付费报销等办法,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
 
  县级公立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备受诟病的“以药补医”,今年将得到彻底解决。詹鸣介绍,今年4月1日起,随着湖南第三批75个县(市)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湖南省成为全国实现改革全覆盖的12个省份之一。
 
   “改革以取消药品加成为关键环节,将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段云峰介绍,除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今年还将继续推进株洲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长沙市第三批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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