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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改革要点印发 推进分级诊疗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27 转至微博:

  医药网2月26日讯 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印发,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药分开改革、人事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统筹推进相关专项改革。
 
  要点包括,编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药分开改革、人事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等五项重点改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公立医院政府补偿机制、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院耗材采购机制、社会办医等相关专项改革。
 
  上海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全文)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2015年本市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继续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基本路径,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以群众反映突出的重大问题为导向,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药分开改革、人事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统筹推进相关专项改革,现提出2015年本市深化医改重点工作:
 
  一、编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
 
  深入贯彻国家和本市医改总体要求,与国家新一轮医改2020年总体目标相衔接,在深入评估总结本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编制完成《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提出2016-2020年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本市“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规划编制工作要突出改革创新和坚持问题导向,要体现时代特征和正确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力求将规划做深做实,增强规划的操作性。按照本市“十三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的节点要求,2015年3月底前形成《“十三五”医改规划》初稿并报送市“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底前形成《“十三五”医改规划》送审稿,12月底前完成与本市“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本市卫生计生发展和改革“十三五”规划之间的衔接。(牵头部门:市医改办,配合部门: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协调推进五项重点改革
 
  加强顶层设计,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医药分开改革为关键,以深化人事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和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为基础,以加快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分步推进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为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1、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一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满足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居民的签约需求。探索居民与“1+1+1”医疗机构组合(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1家区级医院、1家市级医院)签约。二是加强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的健康管理。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家庭医生应定期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评估,对签约居民进行分类管理,提供针对性服务。三是建立家庭医生制度下的有序诊疗秩序。赋予家庭医生一定的卫生资源,通过签约居民优先就诊、畅通双向转诊、慢病患者“长处方”、确保转诊后延续治疗性用药、医保和价格优惠等政策,引导签约居民优先利用家庭医生诊疗服务,逐步实现定点就诊、社区首诊。四是加大医保对家庭医生制度的支撑力度。探索建立以签约服务为基础的医保费用管理评估机制,加强家庭医生管理签约居民医保费用的责任。五是完善二、三级医院支持基层社区的工作机制。二、三级医院通过预留一定数量专家号、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等措施,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2015年,选择部分区县开展试点。(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医保办、申康医院发展中心,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2、稳步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一是在实施2014年“带量采购”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扩大试点品种范围,进一步放大“带量采购”政策效应。二是借鉴国外药品集团采购组织(GPO)通行做法,选择部分医保目录范围内未实施集中的品种和自费药品,推进药品集团采购模式和医药分开改革。探索通过社会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GPO),发挥市场优势,GPO受医疗机构委托,建立联合谈判机制,优化药品供应链,压缩药品采购价格虚高空间,降低药品供应总成本。2015年,在4家郊区新院和条件成熟的区县开展试点。三是逐步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通过提高一批医疗服务价格、完善补偿机制等综合措施,切断药品利益链,遏制“以药腐医”。(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医保办、市物价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3、深化人事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科学合理核定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加强医务人员力量。二是在国家和本市绩效工资改革的整体框架下,探索研究体现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建立基于绩效考核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调整内部分配方式,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2015年,在具备改革条件的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试点。(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医保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编办、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4、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推进《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及8个配套文件的实施,遴选20-3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首批试点,稳步推进试点,及时跟踪评估,确保实施成效。通过社区卫生服务制度设计与机制调整,夯实与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底,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为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保障居民基本健康权益的平台。(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编办、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5、加快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一是通过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加快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推进具有引领作用的上海市老年医学中心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扩大资源供给。三是加强“医养结合”和资源整合,建立老年医疗、老年护理和养老服务的有序衔接机制。四是加大存量资源调整力度,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床位转为老年医疗护理床位。五是对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障计划试点开展中期评估,修改完善政策措施,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六是继续推进护理站等护理机构的组建,加强对护理队伍的组建、培育和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医保办,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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